「生於黎明,即為黎明」

【A英】Sayonara my boyfriend

  *英二视角,约6k,甜,他们俩我不会写刀

  *想要看看有着不同人生的亚修和英二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于是写了

  *希望“さようなら”在他们的故事里不再是一个让人悲伤的词,于是写了

  *国庆节快乐。

 

 

  我辞了工作。事实上,我是到了不得不辞职的时候才意识到那样的生活并不适合我,或许我应当离开东京,去其他地方散散心。于是我在家花几个月时间研究路线,准备行李,办好所有手续,独自一人去美国旅游。

  因为东京的工作实在不尽人意,所以不再想去纽约、洛杉矶或芝加哥之类的大城市。我想我应该去爱达荷,看一看那些我未曾见过的山脉、湖泊和河流。同时我也是海明威的忠实读者,于是太阳谷被我排在了旅行的第一站。我想我会在那待上几个星期,但不会太久。

 

  做好所有准备后的第二个月,我搭乘了最早的航班,在太阳谷机场登陆。已近夏末,天气不算热,刺目的阳光灼烧着地面,机场附近并没有太多来往的车辆,我手拿地图往机场外走去。一辆旧款红色福特车从我身旁缓慢地驶过,像个老头子,耳旁传来车载音响有些失真的歌声,也许是当地某支乡村乐队的曲目。

 

  在酒店安置好行李,我在太阳谷附近的小镇里租到一辆自行车,准备骑行浏览一下附近的景色。租给我自行车的老板很好说话,他告诉我一条前往火山口的偏僻山路,并且说:“我想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风景,不管是哪儿的人,只要见了那条路上的沿途风光,没有人不会爱上爱达荷的!”

  我又从老板那接满了水,才终于出发。一路上我都在赞叹那山间裸露的岩石,金黄色的山脉在阳光的灼烤下棱角分明,像极了某种猫科动物的脊背,扑面而来的——那独属于美洲的温热空气也变得动人起来,我能看到一些有金属光泽的昆虫寄居在路边的植物里,以及我脚下随着风飞扬而起的尘沙。

 

  当我骑行了有将近一个多小时时,听见前方传来喧嚷的人声和移动的脚步声。随即我发现那是一个小型的摄制组正在进行拍摄。我说它是“小型”的摄制组——因为只有十来个人稀稀拉拉地分布在前面的路段中,并且也没有人拦住我。我缓缓减速准备停下车时,一位青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他悠闲自得地盘坐在路边一块裸露的大岩石顶上,身后是几乎一尘不染的澄澈天空,刚刚那些让我称赞不已的壮丽山脉,在他的背后都显得黯淡无光。他穿着破洞牛仔裤和一件有些发黄的白色棉T恤,正专心致志地低着头看书,手里拿着的似乎是塞林格的《九故事》。金色的长发随着轻缓的微风肆意飘动而起,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尤其耀眼动人,几根发丝飘到了他的额前也丝毫不在意,皮肤苍白得有些透明,而这些更为他增添了几分忧郁的美感。他听到我的骑车而过的动静,缓缓抬起头,我才发现眼前的这个青年生得多么俊美的脸庞,雕像一样的线条,他的五官精致的就像上帝用一块大理石亲自雕刻而成。他抬眼看我,就像一块帝王翡翠一样端坐在石头上,即使在这样的野外,他——这位金发的青年,依然呈现出一种高贵的美感。

 

  他合起书,从石头上跳下来,走向我。而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在原地,呆呆地望向他。他用书脊轻轻敲了敲我的肩膀,说到:“抱歉,我们在拍电影,所以你可能要等这个镜头拍摄完才能走了。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留下来看看。”

  我呆愣着点点头,下了车,跟着他走到那块岩石旁坐下。他没有重新翻开那本书,而是试图寻找一个与我开启对话的话题。

  “你是亚洲人?”

  “是的,我是日本人。”我想顺着他的话继续往下聊,于是自顾自接了一句,“我还挺冲动的,这一点也许不太像传统的日本人吧?辞了工作之后立马就一个人跑来美国旅游了。”

 

  我眯着眼睛观察不远处那十来个人正在进行的拍摄任务,依稀辨认出他们使用的摄影机是ALEXA 65。两个年纪看起来不大的少年和一位个子矮小的少女穿着童子军的服装,蹲在路中央,似乎在研究一块带红色记号的道具石头。我想他们应该就是这部电影的主演。

 

  青年在我身旁轻轻笑了声,随即接着我的话往下说到:“我和你还挺像的,为了当明星,毅然决然地离家出走,跑到这种地方来演电影。”

  “你不是这的人吗?”

  “Well,”他挑挑眉毛,“当然不是。”他又靠近我,扭了扭身子。“看起来像本地人吗?”

  我点点头,“很有本地人的气质。”

  “那我就当做你在夸我演技好啦。”他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笑起来,我发现他的耳尖有些红,这一点非常可爱,就像那些得到了糖就会高兴的孩子。“我以前住在鳕鱼角。那里可是个好地方,我喜欢那里的海风。既然是来旅游的,你也应该去那里玩一玩。”

  他顿了顿,接着道:“我离开家,一个人去纽约,跑腿、做龙套,什么都干了,最后才终于得到出演这部电影的机会。”

 

  金发青年脸上的笑容让我有种奇异的感觉,就像被什么东西治愈了。我告诉他:“我想你一定会成为世界巨星的,在将来的某一天。相信我,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

  他笑得更开心了,他实在是……是我人生中见过的最美的人,并且我认为不会再有比他更美的人了。没错——我用“美”字来形容这个男人,他美却并不俗,我想用“清秀”来形容他的美貌再合适不过。奇怪的是,就算他的样貌已经到了能用美来形容的地步,他也依然存有令人惊叹的、我想大部分男性都达不到的男性特征。我欣赏他的英气,他拥有如同一位勇猛战士的气概。他看起来瘦削,但同为男人,我能知道他唯独不缺乏一身紧实的肌肉。

 

  我沉醉在他那宛若冬日暖曦一样的笑容中,却忘记了前方的拍摄已经结束。直到青年拍拍我的肩膀,又指指前方朝这边张望的导演。

 

  “噢,真快。我该走了。”

  “再见,我们还会再次相遇的。”

 

  我还没反应过来,只是当意识回到自己身上时,我已经骑出很远,已经看不到身后的摄制组了。

 

 

 

  再次见到金发的青年,已是五天后。其实那时我已经打算离开爱达荷了,而我的计划清单上,属于太阳谷的最后一项是“滑雪”。

  温暖的光束透过针叶,变得有形,洒在我身旁。灰尘就像小小的精灵一样,上下飘飞,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拍掉身上沾的雪,走进山脚下的一间餐厅,准备吃顿饭后离开。

 

  我找到一个好位置,靠近巨大的落地窗,可以眺望远方白皑的山脉。点好单,我拿出手机,准备在社交软件上发条动态。随手拍了一张窗外的好景色,输入框中刚刚打出三个字母,我的肩膀便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转过头,正好与一双翡翠一样的眸子对视。我察觉到自己脸有些发烫——尽管我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我就知道是你,又见面了。”

  青年随手把金发别在耳后,明明只见过一次,却仿佛我们已经很熟络般坐到我身边。

  我说:“我们果然挺有缘的。”

  他架起胳膊,转过脸看我。

  “我叫亚修,亚修·林克斯。”

  “奥村英二,你可以叫我英二。”我当然不会随意允许别人称呼我的名字……就算已经见过一面。但亚修是很特别的,我想,他和别人不一样,我有点喜欢这个陌生人。

 

  我喊来服务生,问亚修想要吃什么。他沉思着,要了一份七分熟的战斧牛排。我们闲聊了一会,大多是他问我为什么要来旅游、是不是一个人来、日本环境怎么样诸如此类的问题。而我也耐心的回答他。

  他又告诉我,上次我和他遇见时,他正在拍摄的那部电影,昨天已经杀青了。

  “喔,这么快?”

  他点点头:“其实你撞到的那场拍摄,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最后几个镜头了。说起来,我一直觉得我们这部电影会很成功呢。”

  “毕竟你们用得起那样的摄影机,不会差吧。”

  “你注意到那台摄影机了?很多人都那样以为,其实不是的。我们不是什么大制作。导演就是投资人,那个家伙是个除了钱以外一无所有的疯子,仅此而已。”

 

  不久,菜上来了,牛排和胡椒的香味涌进我的鼻腔。我盛起一碗金黄的南瓜汤,又拿起亚修的碗,想帮他盛一碗,却看见亚修的脸色意外的有些苍白。

  “怎么了?”我的手硬生生顿在了半空中。

  “噢……噢,没事,只是我不太喜欢……南瓜汤。”

  我没忍住发出一声轻笑,而亚修也肉眼可见变得难为情。

  “好的……我知道了。”我用手背挡住嘴,却挡不住眼底的笑意,放下了他的碗。

 

 

  离开滑雪场,我有些不舍与亚修告别,但已经定好了明天的机票,该收拾东西了。他可能看出我的窘迫,问我要不要搭他的车去兜风。我很高兴地答应了他。其实我是在高兴,能继续和他待在一起。

  我惊讶地发现,亚修的车就是我刚来爱达荷那天,在机场外看到的红色旧款福特,破破烂烂的音响依然放着我听不懂的歌曲。坐上他的车,我还有一种恍然置身梦中的迷茫。

  

  “你见过我的车?”亚修勾起嘴角,有些痞气。“那天去机场,嗯,是为了接我的贝斯手。”

  “贝斯手?”

  “我有个乐队,你会知道的,一个月之后,我们有场演出,来看吧,英二。”

  喔,太好了。我在心里秘密地欢呼雀跃着。我拿出手机,退掉了明天的机票,延长了酒店的预定时间。我是个正直的人,然而我现在有了正当的理由留下了。

  太阳谷的夜景也许比不上东京,但我认为这里别有一番风味。绝对不是因为亚修在我身边。

  

  逛了一圈,路上我们又聊了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亚修送我回酒店,我开门下车,转过身想要与他告别。昏黄的路灯下,小虫子飞来飞去。亚修就像上世纪美国烂俗爱情电影里的男主,笑着靠在车窗上。

  “明天有空吗?”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他说:“我想带你去城区转转。”

  

  第二天,我和亚修在城区玩的很高兴。初秋天气微凉,我们甚至一路闲逛到居民区,差点迷了路。亚修带着我跑去一家装修很复古的咖啡馆,一个看上去不太年轻的大叔一个人经营着这家小店,好像没什么客人,亚修和他很熟。

 

  “嘿,亚修,好久没看见你来了。”

  亚修嬉皮笑脸地迎上去,和店主拥抱了一下,“嘿,马克斯。”

  马克斯下手很重的揉了揉亚修的脑袋,“这次待多久,臭小子?”

  “大概一个月吧,演出完就回纽约。”他从马克斯的怀里挣脱出来,指了指我,说道:“向你介绍一下,大叔,这是奥村英二,我的从日本远道而来的友人。”

  听到他介绍我为他的“友人”,我愣了愣。马克斯仿佛这才注意到我似的,像看外星人那样上下打量着我:“原来日本人长这样啊。”

  亚修闻言就要向马克斯打去,马克斯身手很敏捷地闪开了,“干什么,我可是第一次见到日本人啊!”

  亚修摊手,转身揽住我,靠在我的耳边对我说:“这是马克斯·罗伯。可怜的孤寡大叔,别理他就好。”

  “嘿,小伙子,我可是听的一清二楚。”

 

  马克斯人很有趣,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互相开起了玩笑。我知道了他有一位前妻,以及一个可爱的儿子。

  我和亚修就像两个没过青春期的笨蛋,点了店里所有不同种类的咖啡,亚修飞快地支付了不小的数额,我们满意地得到了马克斯迅速黑下去的表情。结果马克斯做了一下午咖啡,我们也被他强制留在店里,直到喝完咖啡。

 

  我和亚修去游泳,骑车。在海明威的墓前,我们低声念着他的墓志铭:“Pardon me for not getting up.”亚修会在我吃蛋糕的时候,趁我不注意把奶油抹到我的脸上。也会在波光粼粼的溪边钓鱼的时候,悄悄在我的水桶里放一只溪鱼。我们看完一场午夜的电影,俗套的爱情电影情节实在让人打不起精神,在没有人的影院门口,他会帮我拉好外套的拉链,然后装作不经意的碰一下我的手。

  空荡的街道,路灯下只有我们俩人的剪影,就像全世界只剩我们。明天太阳还会照常升起,美好的梦境错过了却不会有第二次了,所以这是我的私心,希望时间能停留。我们并排走着,我透过余光瞥向他,盯着他的金发微微擦过侧脸,仿佛这样连他的鼻息也能探见。我哼着松田圣子的歌,秋风无情地吹散了我的歌声,我不知道它会把我的歌声带到哪去,我甚至不知道亚修有没有在听。橡胶鞋底摩擦在水泥地,带着地下的砂石,发出细碎声响。

  “ああ,私の恋は南の风に,乗って走るわ。”我一直不断地哼着,哼到他靠近我再停止吧。不对,这并不是我的愿望,想要和一个赏心悦目的人待在一起,这有什么呢?

  亚修什么都没有说,一切都在微妙地变化着。

 

 

  乐队演出的前一天,亚修带我去爬山。而演出结束后,我们就要分别了。亚修要回纽约,我准备的钱也快见底,不得不回去日本。

  我想,今天要好好和他道个别。

 

  亚修选择了晚上带我来登山,他说想让我看个东西,是惊喜。

  “亚修?”

  “嗯?”

  “你想让我看什么?”亚修正在给手电筒装电池,闻言愣了愣,嘴角轻轻勾起来。

  “是秘密,不能说。”

  他递给我一个手电筒,我拿在手里晃了晃。亚修回去锁好车,又快步跑到我旁边。明明年纪比我小,应该更青涩,他却像只大金毛,不管做什么都很温柔、靠谱。反倒是我有些手忙脚乱了。

  “走吧。”

 

  尽管开着手电筒,我还是有点看不清东西,慢慢地跟在亚修后面。已经秋天了,山里还有小虫子不知疲倦地叫着。亚修一步三回头地看我,让我有些难为情。事实上,出发前亚修给我介绍这座山的名字、地形,有什么常居生物,我全都不记得了,就是很好奇,他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

  我一直想着,待会要怎么和亚修说再见。亚修是我到美国之后,遇见的最重要的人,向他道别是非常重要,又非常令我不舍的事情。想着想着,我没有注意到脚下一块石头,直直地被绊了一下。

  我的心脏狠狠地晃了一下,嘴里不受控制地叫着“哇啊!”,整个人就要向后倒去。然而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亚修紧紧拽住了我的手臂。

  我的脸噌的一下红了,尤其是亚修关切的目光,让我觉得是自己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英二,没事吧?”

  我摇摇头,想要挣脱他的手,他却抓的更紧。

  “我怕你又摔倒。”

  他说的对,绝不是我不想放开。

  

  亚修拽着我的手臂,尼龙面料的登山服磨蹭着我的手腕内侧。秋天的风很凉,尤其在山上,还带着野草的清香。但我脸上的温度还是没有褪去。亚修有点笨,我在他身后,用手电筒也等于是照着他,他金发掩盖不住的泛红的耳尖,我看得一清二楚。

 

  “终于到了。”亚修放开我的手,我终于喘上一口气。山顶的空气要凉爽,也温和得多。远处村庄的灯火稀稀亮起。

  “英二,过来。”我走到他身边,他半蹲在一条蜿蜒的小溪前面,手电筒放在地上,手里拢着不知道什么东西。他小心翼翼地把手递到我跟前,就像握住了什么宝贝,慢慢张开。有一小点亮光在他手心里若隐若现。

  “萤火虫。”我声音里有自己都听不出来的笑意。小的时候有幸见过几次,后来去东京,再也没见过。现在远赴异乡,却再次看到萤火虫,心中不知作何念想。

  亚修叫我把手拢起来,他缓慢又细心地把萤火虫移到我手里。微黄的荧光映出了他翡翠一样透亮的眼睛,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我感受着萤火虫翅膀的振动,心尖好像被它用翅翼扫过。

 

  “这是你说的‘惊喜’吗?”

  “不是。”

  亚修抬手,用他温热的手掌捂住我的眼睛。微凉的夜色,掌心的萤火虫,爱达荷的山顶,神啊,他吻了我。

  亚修湿漉的唇瓣在我唇上停留不过五秒,很快就移开。我的心跳几乎要停拍,呆在原地一动不一动,脑子也完全宕机了。我好像听见灯丝烧坏的声音,亚修没有拿开他的手,我突然很想看看他,但我什么也看不到。

  “亚修……这是什么?”

  “是秘密,不能说。”

  他移开手,然后迅速转过身。我连忙捡起坏掉的手电筒跟在他身后。

  我们下山了。我想这个时候应该要说话,如果我足够聪明,我就应该知道这个时候该说什么了,但是显然我不够聪明。

  

  “亚修,我想教你一句日语,可以吗?”

  “好。”

  “‘英二’。”

  “英二,我知道,这是你的名字。”他走在前面,声音听起来有些无奈。

  “‘さようなら’。”

  “Sa、yo、na、ra,”听见亚修一字一字地读,有些好笑。“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英二,再见。’”

  他突然沉默了,好像我突然戳破了什么他并不愿面对的事实。

  “我要回日本了。”

  “我知道。”

  这次轮到我沉默了,但我并不打算结束这场对话,我又说:

  “我喜欢你,亚修。”

  “我知道你爱我,英二。”

  我笑了出来,他也笑了,笑声在山间回荡着。这似乎没有什么好笑的,但这使我们在这一刻成为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亚修的乐队在一个小公园演出,我没想到来看他演出的人竟然有这么多,就像我当时所说的“你一定会成为世界巨星的。”现在看起来,似乎并不需要担心。

  亚修领着我走到最前面,马克斯也在,我和他打了声招呼。亚修的乐队成员看上去对我很好奇。

  “喔喔喔,亚修,这是谁?”

  我也好奇地望向他们。

  “走开,我不想把他介绍给你们这群混蛋。”

  几个人又打闹起来,马克斯也上去凑热闹。这群人简直像没有人管教的中学生一样顽皮。

 

  几首歌演唱完毕,我以为演出就到此结束,没想到亚修又从后台返回,拿着话筒低声说道:“接下来的这首歌,我要送给我的从日本远道而来的友人。松田圣子的《青色珊瑚礁》。”

  人群沸腾起来,亚修在舞台中央,却不停地看向我,导致我身旁的人也开始盯着我看。我有些愣住了,欢快的曲调奏起,亚修清亮的男声从音响里传出:“ああ,私の恋は南の风に,乗って走るわ。”

  这是当时我哼的歌,亚修听见了。我意识到这件事,导致我的脸颊开始迅速升温。

  一曲奏毕,人们显而易见的意犹未尽,然而这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亚修直接从舞台上跳下,笔直没有一丝犹豫地朝我走来。

  我有些无措,他看我有点好笑,于是轻轻吻了我一下。这下人群真的沸腾了——尖叫的尖叫,吹口哨的起哄的。好吧,我已经无所谓了。亚修漂亮的绿色眸子里只映出我一个人的脸,我的心跳越来越快。

 

  “等我去日本找你。”

  “Sayonara,my boyfriend.”

 

 

 

 

End.

 

  献给所有和我一样爱着A英的你们。感谢你们能阅读到这里,有些人可能已经注意到了,这篇文里的亚修其实算是照着凤凰河写的,选择爱达荷州也是因为他,我对亚修和凤凰河一直有很深的执念,所以这算是圆了我一个梦吧。写的很粗糙,之后可能会做修改,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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